公司治理综述: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制度,构建了“三会一层”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经营管理机构的有效公司治理体系。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是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对公司经营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或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8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3名、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本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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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郭军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王欣 |
副行长、执行董事 |
巩宝生 |
董事 |
李勇 |
董事 |
陈永健 |
董事 |
胡军 |
董事 |
王洲锁 |
董事 |
廖志生 |
独立董事 |
雎国余 |
独立董事 |
梁永明 |
独立董事 |
冯仑 |
独立董事 |
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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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任职 |
刘志顺 |
监事长 |
李晶 |
股东监事 |
张胜 |
外部监事 |
欧阳日辉 |
外部监事 |
傅瑜 |
外部监事 |
刘强 |
职工监事 |
谭敏 |
职工监事 |
马莉 |
职工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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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任职 |
王欣 |
副行长 |
黄长松 |
副行长 |
李文琦 |
工会主席 |
李富国 |
副行长 |
张成喆 |
副行长 |
狄浩 |
副行长 |
石小云 |
董事会秘书 |
陈凯 |
合规总监 |